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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州市2014年度社科应用研究课题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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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复制链接】   【打印】   【关闭】    2014年11月12日   
各课题组:
  根据鄂社科联通[2014]16号、鄂州宣文[2014]6号精神和《鄂州市社会科学应用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及市社科联2014年度工作安排,鄂州市2014年度社科应用研究课题已经进入结项申报阶段。现将申请结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年度省、市两级社科应用研究课题申请结项的截止时间均为2014年12月5日。
  二、申报要求
  1、成果形式:省、市级社科应用研究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学术论文、策论建议等,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或他人学术观点务必注明出处。文学艺术类的文章不在社科应用研究课题受理之列。
  2、结项程序:省、市级课题组负责人须分别填写《湖北省社科联基层社科研究资助项目结项表》、《鄂州市社会科学应用研究课题结项申报表》(均可从鄂州社科网www.ezskl.com下载)一式二份,送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社科联,同时发送电子版(邮箱:EZSSKL06@163.COM;联系电话:3830407、3830078)。如成果已被采纳、应用,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二份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省社科联基层社科研究资助课题经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后报省社科联终审、结项;市级课题经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结项。
  3、调研期限:本年度省、市资助课题必须当年结项。逾期视为放弃结项。
  三、经费资助
  1、资助额度:本年度省社科联基层社科研究资助课题经费为5000元/项/年;市级课题资助经费为3000元/项/年。
  2、拨付办法:分期拨付。所有通过省级立项的课题,每项按2000元的额度已经支付到课题组;所有通过市级立项的课题,按每项1000元的额度已经支付到课题组。余额待通过结项后再按同样的方式拨付到课题组。未能通过结项的课题不能获得资助,已先期拨付的资助经费收回。资助经费拨付按市财政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鄂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4年11月12日

下载附件:
        湖北省社科联基层社科研究资助项目结项表.doc
        鄂州市社会科学应用研究课题结项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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